创建文明城
—致居民的一封信
居民朋友们:
您们好!
城市文明是城市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,是城市形象、品牌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,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全国文明城市称号,是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。2005年厦门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,这是包括辖区居民在内的全体厦门人共同努力的结果,是每一名厦门人的骄傲和自豪。
目前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已进入倒计时,我们温馨提示:虽然经过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,殿前街道居民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,文明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,但与《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和市里提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,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我们进一步加以改善。
居民朋友们,厦门是我家,创建靠大家!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义重大,使命光荣。让我们一起,积极行动起来,从现在做起,从自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为实现厦门市在第二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“保牌争先”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!
神山社区居委会
2008年6月lO日